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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名抢注的构成要件 网站域名被别人占用了怎么办

2021年4月6日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kinglawu.com/

  宋,柳州专利行政诉讼律师,现执业于.,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域名抢注的构成要件

一、域名抢注的构成要件

域名抢注行为的构成要件由以下几方面构成:

主观上:行为人具有恶意;

客观上:行为人将他人的注册商标申请注册为域名;

对于抢注行为人来说:其对域名及含有该域名的其他字符、文字组合不享有商标权,也没有受法律保护的其他权益;

对于被抢注人来说:其享有法律保护的商标权或其他合法权益;

从抢注结果来看:抢注的域名与他人商标或其他商业标志相同或相似,引起公众混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域名纠纷案件,对符合以下各项条件的,应当认定被告注册、使用域名等行为构成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

原告请求保护的民事权益合法有效;

被告域名或其主要部分构成对原告驰名商标的复制、模仿、翻译或音译;或者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同或近似,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误认;

被告对该域名或其主要部分不享有权益,也无注册、使用该域名的正当理由;

被告对该域名的注册、使用具有恶意。

二、什么是域名抢注

所谓抢注,简单地划分,有两种意义上的抢注:

1.一个从未被注册过的域名的抢注这种情况下,一般是域名的注册者预见到该域名潜在的价值,在其他人想到之前把该域名注册下来。此范围内包含一些对品牌,团体或个人的名称、知识产权等。

2.对一个曾经被注册过的域名的抢注一个被注册过的域名,如果未能够在有效期结束前及时续费,则会在一段时间后被删除。在被删除后的第一时间内,抢先注册到该域名的行为,视作另一种抢注。

实际上,一些存在潜在价值的域名,往往都早已被人注册,作为一个域名投资者或正要选取一个域名来开展网上业务者,费力去“想出”或是“造出”一个能够让大家公认很好的域名注册查询。更多的,应该由前人注册过,而因为种种原因被删除的域名中去寻找,可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个域名在被删除之后,任何个人、机构,都可以通过域名注册查询商去注册这个域名,没有任何的限制,完全遵从先到先得的原则。由于有很多网站提供将被删除的域名的查询功能。因此,一些好的域名,往往是在被删除后的一秒钟之内就被一个新的注册者所注册。大多数情况下,甚至你还来不及查询到这个域名是被删除了,就已经被人捷足先登了。

在利益的驱使下,很多注册商也与这些域名抢注商达成了协议,从而使得这场竞争变得更加残酷,也使得个人注册到这些非常有价值的域名的机会减小了很多很多。

实际上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我国抢住域名的行为是属于违法犯罪的,并且在认定与抢注行为的时候,当时主观上必须有故意恶意注册域名的倾向才可以认定为抢注域名,而如果对于域名抢注的认定不清楚的可以联系律师,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网站域名被别人占用了怎么办

一、网站域名被别人占用了怎么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自己的域名被别人非法占用了,当事人可以向域名争议解决机构提出投诉以启动域名争议解决程序。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程序规则》

第十一条;任何机构或者个人均可以依据《解决办法》及《程序规则》的规定向经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授权的域名争议解决机构提出投诉以启动域名争议解决程序。

第十二条;投诉书应当采用有形书面文件及电子文件两种形式提交,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依据《解决办法》和《程序规则》进行审理和裁决的明确请求;

投诉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邮政地址、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和传真号码;

无论是电子文件还是有形书面文件,均应注明在域名争议解决程序中与投诉人联络的首选方式,包括联系人、联系方式及联络地址;

是否选择处理争议的专家,以及选择由一人还是三人专家组。如果选择三人专家组裁决争议的,投诉人应当从域名争议解决机构专家名册中按其自行决定的顺序选择三名专家作为候选人,并写明专家姓名。投诉人也可以授权域名争议解决机构代其指定专家;

就其所知,写明被投诉人或其代表、代理人的姓名及详细的联络信息。上述信息应详细具体,足以允许域名争议解决机构将投诉人的投诉书按本规则规定的方式传送给被投诉人;

写明争议域名;

确定争议域名的注册服务机构和/或注册代理机构;

投诉人投诉所依据的其针对争议域名所享有的权利或者合法利益,附带能够表明权利状况的所有资料;

根据《解决办法》,说明据以提出投诉的理由,尤其应写明:

1、被投诉人的域名与投诉人享有民事权利的名称或标志相同,或者具有足以导致混淆的相似性;

2、被投诉人对该域名或者其主要部分不享有合法权益;

3、被投诉人对该域名的注册或使用具有恶意;

依据《解决办法》第十三条 所寻求的救济方式;

如果存在就同一域名争议而提起的司法或仲裁程序,无论此类程序是否已经完结,均应当加以说明,并提交与该程序相关,且投诉人能够获得的所有资料;

已经向被投诉人和有关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和/或注册代理机构发送或传送投诉书副本的声明;

投诉书的结尾应附有下列声明,并由投诉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诉人确认:有关投诉是依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程序规则》及相关法律而提出的;就本人所知,投诉书所载信息是完整的和准确的;有关的投诉及救济主张仅针对注册域名持有人,不涉及域名争议解决机构及专家组专家,也不涉及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及注册服务机构、注册人员及域名注册代理机构。”

作为附件,提交能够证明权利状况的文件及任何其他相关文件。

第十三条;一份投诉可以针对同一域名持有人所注册的多个域名提出。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自己的域名被别人非法占用了,当事人可以向域名争议解决机构提出投诉以启动域名争议解决程序。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