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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

2018年7月13日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kinglawu.com/
山东省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9-11 生效日期: 2005-09-11 发布部门: 山东省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东政办字[2005]7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地方人民政府使用正版软件的通知》(国办函(2004)41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人民政府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04)45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政府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保护和使用正版软件,清理和抵制盗版软件,是保护知识产权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促进软件产业发展的重要保证,是改善外商投资环境的现实需要,也是2005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带头使用正版软件,自觉抵制盗版软件。要加强宣传工作,教育本单位工作人员和广大群众提高保护知识产权、抵制盗版行为的自觉性,在全社会形成保护知识产权、打击盗版软件的强大舆论氛围。

  二、分步实施,狠抓落实
  按照国家、省的部署要求,市政府及其各部门必须在2005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市级以下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必须在2006年6月30日之前完成。
  (一)市政府各部门使用软件工作安排
  1.自查核实阶段(2005年9月30日前)。市政府各部门对本单位使用软件情况进行认真自查核实。自查核实的主要内容为本单位现有计算机的种类、数量,正版软件、盗版软件的种类、数量,各自业务系统和办公系统的软件是否具有合法的书面授权文件。各单位要将自查报告、情况调查表以及通用软件需求计划报送市版权局和市信息产业局,同时抄送市财政局。经核准后,制订采购计划。政府软件正版化的品种界定为: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
  2.更换正版软件和培训阶段(2005年10月1日至11月20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更换正版软件工作,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分别配给。凡国内能够生产供应的,要采购使用国产软件。各单位通用办公软件采购计划由市版权局汇总制定,由市财政局审核批准后,列入各部门预算,实行财政集中支付。今后正常购置正版软件直接列入部门预算,报财政部门批准。
  市版权局、信息产业局、财政局负责对各部门、单位有关人员进行软件版权知识、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工作和正版软件安装的指导协调工作。
  3.检查验收阶段(2005年11月21日至12月15日)。市版权局会同市信息产业局组织部分专家对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自查、更换使用软件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在检查验收中发现的盗版软件,要坚决予以销毁,并依法对有关单位进行处罚。
  上述三个阶段工作结束后,由市版权局会同市信息产业局汇总有关情况报市政府。
  (二)县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安排
  县区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要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分步组织实施。已经完成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要继续巩固提高,防止盗版软件反弹;尚未完成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要尽快完成,各县区政府要于2006年6月30日前完成更换软件和检查验收工作,由各县区将情况报市版权局,同时抄报市信息产业局。
  市版权局会同有关部门将组织对各县区政府使用正版软件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将有关情况报市政府。对检查验收不合格的,要予以通报,对继续使用盗版软件的要依法进行处罚。
  三、分工负责,齐抓共管
  保护知识产权、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有关职能部门要上下协调、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版权部门负责政府部门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牵头落实、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等工作;信息产业部门要为使用正版通用软件提供产品目录,介绍不同软件的性能价格比,推荐国产优秀办公软件,组织软件企业改善产品服务质量、对有关人员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财政部门负责监督各部门加强软件资产管理和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对达到固定资产价值的软件,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作为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和管理。
二oo五年九月十一日
附件:1.现有计算机情况表(略)
  2.计算机软件装载情况调查和需求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