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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商标权保护的现状如何 商标注册有哪些注意事项

2020年9月28日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kinglawu.com/

  宋,柳州专利行政诉讼律师,现执业于.,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宋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企业商标权保护的现状如何

由于历史及其他原因,各国商标权利取得原则有所不同,有使用取得,也有注册取得,还有的使用与注册取得并行。从商标制度的历史可以看出,最早的商标保护是以商标的声誉为保护前提的,而商标声誉则是通过其使用建立起来的。而后的美国判例法以及法国在19世纪时的判例理论认为,商标的使用是取得商标权的前提。1857年法国的《关于以使用原则和不审查原则为内容的制造标记和商标的法律》,首次确立了商标注册制度。到20世纪初,商标注册作为产生商标权的一种新的模式被普遍采纳。至此,商标的“使用”或“注册”成为两种取得商标权的基本原则。

使用原则是指对某项商标的独占使用权归属于该商标的首先使用者。而注册原则以申请注册在先作为确定商标权归属的依据,只有注册商标才受到商标权保护。目前,包括中国在内的绝大多数国家及地区的商标立法都规定了商标权经由注册取得这一原则。另外,一些国家的实践表明,商标保护上的注册原则与使用原则可以共存于一个国家的法律制度之中。正是由于各国商标取得原则的这些不同特点,商标在不同国家被抢注成为可能。例如:A国商标取得采用的是使用原则,而B国为注册原则,A国商标权人很可能没有注册意识,则可能导致A国的商标在B国被抢注。即使C国与B国都采用注册原则,C国企业若缺乏商标保护意识,同样可能导致其商标在B国被抢注。

2.大多数的中国企业国际大市场的观念差,商标保护意识薄弱,忽略了对自己精心经营的品牌的保护,给他人以可乘之机

这些一直默默耕耘、辛勤培育着自己品牌的中国企业,从没有想到过在国外市场中会有人觊觎自己的商标,当他们终于鼓起勇气“走出去”的时候,却惊讶地发现,自己辛辛苦苦创立起来的品牌已经另有所属。中国内地商标抢注清单己触目惊心:“大宝”在美国、英国、荷兰、比利时被抢注:“红星”二锅头在欧盟、瑞典、爱尔兰、新西兰、英国被抢注:“大白兔”商标在日本、菲律宾、印度尼西亚、美国、英国被抢注;天津麻花商标“桂发祥十八街”、柳州酱菜老字号品牌“六必居”在加拿大被抢注;百年老字号“同*堂”、河南白酒品牌“杜-康”在日本被抢注、在中国被列为“国宝级”保护的“一得阁”墨汁等在日本被抢注;此外,还有“安-踏”、“六神”、“雕牌”、“小护士”等品牌在香港被抢注。

国外企业抢注国内商标是为了在国际市场中削弱中国企业的竞争力,国内的品牌在哪个国家被抢注,将意味着失去这个国家的市场。而重新注册商标,重新塑造一个品牌再进入这个国家,将花费极大的代价,从而造成企业国际战略成本的上升,同样将削弱企业的竞争力。例如,**志高空调在印度尼西亚被抢注,抢注方开价3万美金,大大增加了该企业进入印尼市场的成本。而2004年**集团的英文商标“HiSense”被**西*子与博-世的合资公司博-世-西*子在德国抢注。**电子的中英文“萤火虫”商标,被西*子旗下公司欧*朗在**电子尚未涉足的18个欧洲发达国家抢注,**电子的产品因此无法进入这些国家。

正是由于国内企业商标保护意识薄弱,忽视商标的国际注册,使一些经过几十年甚至上百年努力树立起来的优秀品牌被外国企业抢先注册,占为己有,致使中国企业不仅难以进军国际市场,原有的市场份额也被一点点蚕食,这是中国企业开发国际市场过程中的一个沉痛教训。

3.最重要的是我们不善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这就导致不仅事先不设防,事后也无补救,损失自然惨重

商标注册保护制度是通过授予商标权人使用申请注册的商标,来标示其商品或服务的独占权,或者是许可他人有偿使用,来实现商标权人的经济利益。自1804年法国颁布的《拿破仑民法典》,第一次肯定了商标权应与其他财产权同样受到保护。到本世纪初,大多数国家以立法形式确认商标专用权作为一种工业产权,且相关制度日趋完备。再到1883年,由比利时,西班牙等国发起,在巴黎缔结《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1891年4月14日,在《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基础上,缔结《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1973年签署《商标注册条约》,GATT“乌拉圭回合谈判”于1994年签署《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商标的国际保护进入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这是国际贸易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必然体现。

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不断加快的形势下,对知识资源的创造、占有和运用,已经成为各国取得竞争优势和提升综合国力的关键因素。然而,因为缺乏对国际知识产权保

护有关规定的了解,中国企业在国际贸易中遇到了很多难题,甚至有的企业因知识产权问题处理不当而与当地执法人员发生冲突,造成严重后果。这就要求中国企业认真研究国际惯例,掌握国际市场的竞争规则,这样,才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成为赢家。

商标注册有哪些注意事项

商标注册有哪些注意事项

商标注册申请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较多,代理人会给予具体指导。但有些问题必须由申请人自己考虑和把握,在这里提醒一下,以引起申请人的注意。

1、要重视申请前的商标查询工作

商标查询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只有通过查询才能了解在先权利情况,减少申请驳回率。目前,我国已有注册商标逾一百万件,特别是服装、电子产品、食品等商品的注册商标数量巨大,因此极易造成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申请注册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但是有些企业对商标查询工作不重视,认为商标是自己独创的,不会与他人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结果申请被驳回,既多花了钱,又耽误了时间,甚至影响了生产。

还有一点必须说明,商标查询后并不等于百分之百能获准注册,因为目前只开展文字商标查询业务,查询的结果只是四个月前文字商标资料的反映,四个月内的在先权利情况不能掌握。另外,我国幅员辽阔,全国不同地区的申请人同一天在同一类别上申请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可能性极大。因此,商标查询结果仅供参考,不具法律效力。

2、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企业的商标自我保护意识体现在商标注册和使用管理两个方面,这里只谈注册方面应具备的保护意识。

①要及时申请注册。《商标法》规定申请在先原则。然而,有些企业缺,乏商标注册意识,结果导致自己独创并使用多年的商标被他人抢注,造成经济损失。

②要善于编织坚实的保护网。当你的品牌有些名气的时候,一些人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会在同类产品上以近似的商标搭车。为了有效的防止他人侵权,科学地编织一张坚实的保护网是十分必要的。一方面,可以在自己主商标周围申请注册一些近似的商标。

3.、要设计好商标

商标的设计涉及多个领域,通常要把握好几个要素:

①商标要具有显著性。商标越是与众不同,就越能给消费者留下深刻的印象。如一个简单的几何图形或者一个过于复杂的图形构成的商标,不能产生感观印象;又如仅以一个或两个普通字体的字母构成的商标,因字母的数目有限,不宜被一家独占;再如普通称谓等等,这些均缺乏显著性,不具有商标的识别作用。

②商标设计要符合法律要求,不能使用《商标法》第八条规定的禁用文字和图形。

③商标设计要改变偏重写实的倾向,提倡多使用无特定含义、有独创性的文字或图形作商标。如“浪奇”、“COLGATE”等,这些商标具有独创性、显著性,易于获准注册。

④商标设计要考虑到不同国家、地区、民族的风俗习惯,符合消费者的心理,杜绝不良文化影响的产生。

⑤商标设计要有艺术性。设计的商标要易读、易看、易记、简单明确,给人以美感。

4、要慎重、适度使用和宣传注册申请中的商标

商标注册申请不等于商标专用权的确定。因此,对申请中的商标的使用和宣传宜慎重适度。

①使用时不要标注注册标记,即“⑩”、“@”、“注册商标”字样,否则属于冒充注册商标。

②其外包装物品不要印制太多,广告费投入也不要过大,以免因确权遇到问题造成经济损失。

5、要科学地申报商标和填写商品名称

①申报组合商标还是单一商标,这要根据商标使用在何种商品上来定。如商标使用在一个大件商品上,一个组合商标未免不可;如商标使用在服装、鞋、皮带扣等商品上,组合商标可能不够美观,当然申报单一商标为好。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