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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赠与合同后不履行行不行?赠与的房屋还未过户可以要回来吗?

2022年10月11日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kinglawu.com/

 杨晚柠,北京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签订赠与合同后不履行行不行?

  一方赠与另一方财产,双方签订赠与合同后,还没履行赠与合同前,赠与人又后悔,不想交付财产。但是,因为双方签订了合同,认为赠与人有义务履行给付义务,不履行赠与合同即撤销合同。那么,这时候要确定是否可以随意撤销赠与合同。


  首先,签订赠与合同后,如果只是一般赠与合同,赠与人可以随意撤销赠与,即不再履行给付义务,不承担法律责任。


  反之,如果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比如向学校捐款,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要积极履行给付义务。


  在赠与人不履行时,即为违约行为,要承担违约责任。并且,受赠人可以主张赠与人给付财产,赠与人拖延或是明确表示不给的,受赠人还可以去法院起诉处理。


  其次,赠与人出现以下法定情况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1、赠与人经济状况显著恶化


  不过,赠与人经济状况发生变化,要在赠与合同成立之后,如果签订赠与合同前经济状况就不好的,那么可能不是基于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因为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2、赠与人难以维持正常生活


  有些人因为企业经营失败,但是不至于影响维持生计,那么还是可以接着履行赠与合同。


  因此,若是存在以上情况,即使是有公益性质的赠与合同,也可以撤销,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最后,签订赠与合同后,一般人认为对方必须履行,否则就是违反合同约定。并且,实际中有些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但是中途后悔不再履行,还要求返还财产等产生纠纷。所以,如果双方争议较大,难以处理的,建议可以在必要时找个专业律师介入。



赠与的房屋还未过户可以要回来吗?

  父母之间、情侣之间赠与房屋的情况并不少见,赠与之后通常也没及时过户,关系好的时候东西都是不分彼此的,不过要是在日后,双方的关系不如往日,赠与的房屋就会成为双方争议的东西,房屋都还没有过户可以要回来么,就会成为赠与人关心的问题。


  事实上,不能仅从房屋是否过户来判断在赠与之后能不能要回房屋。有下面几种具体的情况:


  一、房屋虽未过户,但已公证


  公证是用法律形式对赠与合同进行确定,客观上就限制了赠与人撤销赠与的权利。因为双方够进行公证了,就不存在赠与人是欠缺考虑,或者是受欺诈胁迫的情况,这种情况下房屋虽然还没有过户,但已公证,赠与人是不能要回。


  二、赠与的房屋未过户


  这里是指签了赠与合同之后,双方既没有对赠与进行确认,也没有办理过户登记。那么赠与人是可以把房屋要回来的,因赠与不动产,在办理去哪里转移登记之前,赠与人是享有撤销赠与的权利。


  三、房屋性质特殊的情况


  亲朋好友之间的赠与是最常见的,但除去这些还有向红十字会、希望小学等公益性质的赠与。如果赠与的房屋是有社会公益性质、道德义务性质,赠与人都不享有要回房屋的权利,即使房屋还未过户。


  最后,其实赠与房屋后不想给了,在没交付或办理过户登记之前是比较简单,否则,就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怎么受赠人存在过错,可以撤销赠与。如果房屋的价值较大,因赠与有纠纷的,可以找个律师介入,从更专业的角度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