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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合同之后发现买贵了,可不可撤销?被胁迫签订损害集体利益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吗?

2022年11月10日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kinglawu.com/

 杨晚柠,北京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签了合同之后发现买贵了,可不可撤销?

  合同在日常生活中很常见,大到买房、买车,小到我们平时坐公交都存在着合同关系。虽说常见有时也不免出现签了合同之后才发现合同里约定的内容并不是自己想要的,如果能协商解决的那当然是最好的,但是更多的时候是无法协商解决,此时不少人就想那解除合同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那不解除合同,采用撤销应该是没问题的。


  事实上,并不是所有的合同都可以撤销,只有合同存在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五种情形,才是属于可撤销的合同。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对于合同的重要内容产生错误的认识,并且基于错误认识而订立的合同。常见的是在购买某样东西的时候,购买人以为购买的物品是价值不菲的,在签订合同之后才发现是赝品,不值自己支付的价款。


  二、显失公平的合同


  显失公平是指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明显不符合权利义务对等原则的合同。这是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了公平、等价有偿的原则,而使另一方的利益严重受损的一种情形。比如,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由于限制行为能力可以签订纯获利益的合同还有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合同,那么超出其年龄和智力的部分实际上就是另一方利用了自己的优势而使未成年人的利益受损。


  三、因欺诈订立的合同


  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虚假事实或者隐瞒真实情况,使他人陷入错误而订立的合同。其中告知虚假事实属于积极欺诈,隐瞒真实情况属于消极欺诈。比如,在转卖车辆的过程中,车主隐瞒车辆存在故障的真实情况,于买受人签订转让合同。


  四、因胁迫订立的合同


  胁迫是指一方当事人直接以物质性强制或精神性强制迫使对方与自己订立合同。最常见的就是一方威胁对方说如果不与其签订合同的,就将对方干过的丑事公之于众。


  五、乘人之危的合同


  乘人之危是指行为人利用他人的危难处境或紧迫需要,强迫对方接受某种明显不公平的条件并作出违背其真意的意思表示。比如,甲看中了乙家的一副名画,苦苦哀求,甲也不愿意将画卖给乙,有一天甲的父亲突然病重急需用钱,甲向乙借钱。乙同意借钱,但条件是以画抵钱,甲为了救父亲,无奈之下只能同意了。


  最后,具备了可撤销的条件的,并不是通知对方撤销合同就可以了,是要到仲裁委员会或者是法院申请撤销合同,而且是在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申请撤销,过了期限的撤销权消灭。



被胁迫签订损害集体利益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吗?

  按合同法律规定,双方签订合同时应遵守意思自治原则,你情我愿并且不要伤害其他人的利益。如果一方胁迫另一方,并且签订合同时还建立在损害集体利益的基础上,那么将直接影响合同的效力。不过是否属于无效合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一般地,受胁迫签订的合同是可撤销或变更的合同,其属于效力待定合同,不是无效合同。


  按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因此,受胁迫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将由受损害方说了算。比如损害到集体利益的,集体认可合同效力的,即合同有效,反之,可以请求撤销合同并无效。


  受胁迫签订的合同,在以下特定情况中属于无效合同: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无效;


  2、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无效。


  最后,一般人认为受胁迫签订合同后,又发现损害了集体利益的,可能会导致合同当然无效,其实则不然。不过,如果该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财产,应相互返还,无法返还的还要折价赔偿。并且,有过错的一方,需要承担自己的过错责任,即要赔偿对方因此遭受到的损失。如果损失较大,建议可以必要时找专业律师介入。